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42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2-29 17:45: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荥阳市

等待时间

97小时:38分钟

    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
     蔡巧,户籍地为荥阳市索河街道槐树洼村宁脑组21号,原宁脑生产队社员蔡彦之女,该户共有3人,即蔡巧与两个子女。槐树洼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中遗漏了蔡巧户,最终没有颁发股权证书,多年以来没有发放集体福利(米、面、油)。
     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下列监督处理措施:
     一、责成槐树洼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及时为蔡巧户3人恢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颁发股权证书。
     二、责成槐树洼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将蔡巧户3人纳入2024年度收益分配名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5-1-19 13:1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