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集体收益分配方案
荥阳市农业农村局:
槐树洼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承诺于2025年1月15日之前通过2024年度收益分配方案,荥阳市农业农村局应当督促指导槐树洼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根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于2025年1月5日之前制订2024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初稿,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收益分配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尚未施行,因此暂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收益分配方案。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网络查询的资料,槐树洼村总计524户,每户选派一名代表,最低出席350人,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门槛,即可召开村民会议。
如果槐树洼村拒不召开村民会议,而是由少数人组成的所谓“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2024年度收益分配方案,荥阳市农业农村局应当责成索河街道办事处三资服务中心不得向槐树洼村拨付相关集体收入资金,不得实施槐树洼村集体2024年度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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