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收悉您反应丰乐路15号院产权的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由于我单位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职能,立即派专人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疑难办联系,了解相关办证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建房单位是申请的主体,住户应与建房单位联系,了解该房屋土地性质是否是国有住宅土地。
2、土地手续完备后应到市规划局补办规划手续。
3、补办房屋质量验收报告。
4、以上手续完备后,务必于6月30日前到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疑难办办理疑难登记。
如有疑问可联系我单位职工安科同志,将积极协助办理相关事务。联系人:安科;联系电话:13*******27。
惠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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