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朋友:
您好!经南阳新村执法中队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养鸡处确实位于小孟寨10号院4楼与5号楼之间对面三层楼楼顶,该三层楼属于小孟寨村村民宅基地自建楼,该村民三四十岁左右,原为小孟寨村电工,据他口述养鸡者是他母亲,80多岁了。该村民和老太太抵触情绪非常大,执法人员讲解现场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村委会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劝说,但效果不大。
因鸡棚是在该村民自家楼顶,家里还有老人,强制拆除的话存在极大的难度,也违背了文明执法的理念,请您多多谅解。近日内,执法人员将再次去和该村民沟通,尽快妥善处理此事,还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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