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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科院把员工逼上绝路,董老遗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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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1 09:17: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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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请替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讨回公道

  现在这个世道,还有弱势群体说理的地方没有?省林科院有关掌权者,一次又一次的对我进行欺骗、压榨、强行剥夺人身基本权利,完全采用欺骗 引诱手段,强行让我次次上勾 受骗。

   先说这次新盖10号楼、11号楼说起,我现住的8号楼16号,100平方米,是1998年搬进的,2004年本院却要又盖新楼,说是给大家改善住房条件,开始无条件的让本院职工报名集资盖楼,说的好听, 为本院职工谋福利,开始全院职工都报了,并交了定金一万元。结果报名人 超员了,院有关领导又生一计,口头先说:集新房要交旧房的,结果多半人不同意,纷纷不再集了。原计划盖三座楼,以后看没人报了,又确定只盖两座楼,两座楼人也报不夠,那些有权、 有势、 有钱的领导盖新房心切,苦口婆心的动员本院职工:“大家集吧,这是福利,机会难得,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当时,因我家儿女三代人住在一起,确实需要买房,我再三声明:“我是买房,不是退房,我家儿女都没工作单位,实情是需要买房分居。”

      当时院领导答复:“你只管集吧,本院职工会照顾的”,当时我仍声明在先,我是集资买房。本人没有给签任何协议。 但见我的孩子要房买房心切,院领导动员孩子代我签了名,院领导口口声声,“这是福利,集资是上策,谁不集资是傻瓜”。结果 我们孩子们借钱,全部交了集资钱。其他不少住户,也是同样手段动员后集资的。

       盖房子长达五年后,到2009年才说交房交钥匙,这时才说要签购房协议,我再次声明,我是买房,不是交旧房,我的钱交了,你们同意了,现在又出个单方面霸王协议,实在让人接受不了,既然是协议应让双方协商来定,单方以权压人,强行签约,这合乎法律程序吗?我不签,又动员欺骗手段让孩子代签了。法官们、 包青天们、你们见过那个单位是采用这种欺骗引诱,以权强制手段进行的签协议。

    我现在所谓旧房,是百分之百产权房,我是合法房主,为何要我交出呢?我集资新房 是我拿高价买来的,况且新房入住三年了,迟迟不给我们建房的任何合法手续,我的合法旧房 能交出吗!他们从收到我们的钱建房至今,从没向我们公开过账目和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天理不容!!

    现在 要对我进一步廹害,对我停售电,以权以势压人,要让我这近八十岁的老人,活活被廹害致死。党啊! 天啊!真理啊!还有吗?现在是什么世道让他们横行?

        早在1990年,本院领导曾欺骗我一次,让我女儿董琳去支援本林业厅新成立的“林产品公司”,当时承诺去公司作骨干科员使用,如公司不行后, 仍可回本单位 。我是党员 信任了单位领导的话,结果不出三年 公司倒闭,解散了,我女儿要回原单位,却不予办理,原说的承诺,不算数了。这就是明目张胆以权压人骗人。我被欺骗压制受夠了,我工作50年工龄  对我这样下场.....

     此信件  作为本人决别   遗书保留,有必要发向 党中央 胡锦涛  温家宝那里,发向到讲公理的那里。

                                     河南省林业科学院  董云岚 ------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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