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伏牛路218号院1号楼的居民,元月六日我们要求绿东村办事处办理房产证一事,办事处的领导到现在只是说已受理,光受理不处理有用吗?我们不是还没有房产证吗?难道现在的政府的办事能力就这么差吗?就不拿来百姓的事当回事吗?我们的要求多了吗?我们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房产证都要了这么多年,难道政府就不能出来解决一下面,现在政府一直在关注民生问题,希望领导关注一下我们这些无助的人们!!!办事处领导一直推脱说让我们去航海西路办事处协商解决,可是我们当时是和绿东村办事处签订的协议,协议上写的清清楚楚七楼产权归我们建筑公司,上面还盖着绿东村办事处的公章,所以我们只能找绿东村办事处处理此事!!!请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处理一下我们的大事(领导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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