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经查:1996年郑州晖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晖达公司)办理了位于金水区生产路8号院1号楼、2号楼共45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2006年4-5月份,晖达公司将45套住房出售给了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
我局登记中心疑难件登记科已于2010年依据郑房疑难办(2007)4号会议纪要为一部分购房手续齐全的购房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剩余部分购房户由于无法提供全额购房款发票及相关的契税、营业税和物业维修基金等完税费凭证,一些房屋抵押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疑难件登记科无法按现有手续受理,待完善手续后仍按郑房疑难办(2007)4号会议纪要精神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