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更好地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或改善型住房,现就郑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区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确定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含省直、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下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45万元;借款人(含未婚、未再婚)单方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35万元。各县(市)及上街区住房公积金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仍为30万元。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它政策不变,仍按之前规定执行。 三、上述规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行业系统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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