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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伙同惠济区民政局某官员套取政府老年公寓补贴巨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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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22:37: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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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民政局

处理时间

2012-6-26 11:55

      

       郑州市惠济区民政局某官员伙同巩义市鲁庄镇小相村村长李金土,以及情妇陈风珠(李金土的侄媳妇、为达目的和掩饰情妇身份改名“马彩丽”)以认识领导和有关系为由骗取惠济区老鸦陈办事处苏屯村马金叶一生积蓄和精力建起的老年公寓,并篡改马金叶申报老年公寓材料(存折),自2010年到2011年套取资助养老机构资金。床位运营补贴及建设补贴费共计26.27万元。

       2012年,当李金土和其情妇陈风珠,预谋再次伙同惠济区民政局有关人员骗取国家资金时,被举报到当地新闻媒体。5月8日、10日19日郑州5套(法治频道)进行过报道。

       为了报复马金叶的举报,在惠济区民政局有关人员的默许下,李金土指使其情妇陈风珠和她的两个儿子对举报人马金叶进行骚扰,与5月25日将其儿子打成压缩性腰椎骨折、脊髓震荡伤、右眉骨骨折、多出软组织损伤,还将汽车玻璃砸烂。手段毒辣恶劣,行径卑鄙。当媒体记者对此事进行采访时,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惠济区相关人员竭力掩饰,不让相关媒体报道此事。不知道李金土和惠济区有关领导有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

虚报养老院老人骗取每人每月150元补贴

        江山路老年公寓共有四栋两层楼房。其中一栋楼为当地办事处所用,后面两栋楼房和门面房在2011年6月被李金土以每年25万元租给下坡杨村委安置拆迁老年人使用。在这之前没有居住过一个老人,只有李金土和他的情妇陈风珠在这里居住。

下坡杨村老年人居住期间,没有得到该公寓任何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的照顾。一切吃、喝、住、行,包括房间设施都是下坡杨村委配置的。

其实老年公寓没有任何工作人员、护理人员、食堂、娱乐活动场所、医疗设备、安全及配套设施。

试问在一个没有任何人员和配套设施的情况下,只有陈风珠一个人是如何照顾一百多个老人的???

惠济区民政局不知拿了李金土多少东西和钱财,纵容他们老乡李金土从巩义跑到郑州骗取国家的钱财。

就是在这样没有居住过一个老人的老年公寓里,竟然每个月享受着郑州市财政局拨款的民办养老机构人均150元的补贴,及其建设补贴。

而该公寓法人李金土指派其情妇陈风珠竟然睁着大眼说瞎话,对外说自己公寓住有200多个老人。

江山路老年公寓目前每个月上报人数120名左右,享受财政补贴每月数万元。此外还有改建房屋新增床位每张2000元的标准补贴。

为了保证政府补贴资金不被他人占为私有,我们恳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惠济区民政局相关人员的责任,强烈要求将骗取政府补贴资金的巩义市鲁庄镇小相村村长李金土和情妇陈凤珠及其打人的两个儿子的违法行为查实查清,使这些不法之徒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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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28 10:10:0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到,将请相关处室尽快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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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5-30 18:37:16 |只看该作者
关于“心通桥”网站反映江山路老年公寓套取政府补贴有关情况的答复

5月25日,我局收到“心通桥”网站转来的反映“村长伙同惠济区民政局某官员套取政府老年公寓补贴巨款”有关问题的情况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到惠济区民政局、江山路老年公寓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惠济区江山路老年公寓于2010年12月经惠济区民政局批准成立,机构法人为李金土,公寓房屋为租赁。
2010年1月18日,李金土与马金叶签订了租房协议,李金土租用马金叶所建四栋楼筹建老年公寓,租期为20年,第一年租金为13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010年6月28日,李金土向惠济区民政局提出筹办申请,2010年11月13日,河南开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惠济区江山路老年公寓筹建方李金土的的验资报告,并附有11月12日中国农业银业河南省分行出具的李金土投资现金缴款单,没有发现篡改马金叶申报老年公寓材料(存折)一事。
今年以来,李金土和马金叶租赁双方因经济利益纠纷发生矛盾,在老年公寓内多次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有所伤,冲突中也多次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现已诉诸于法律。针对惠济区江山路老年公寓涉嫌存在影响老人居住环境和管理混乱现象,惠济区民政局于5月9日对江山路老年公寓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营业进行整改,并于十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李金土本人已离开老年公寓,迟迟未作回应,也不能正常从事经营活动,根据相关规定应予撤销。目前,惠济区民政局正在办理撤销江山路老年公寓的相关手续。
为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2011年市财政局、民政局下达了《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民政局会同财政部门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有补贴申请书、老人入住的缴费凭证、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协议书等),因时间紧,工作量大,市民政和财政部门进行了抽查,未发现虚报现象。尽管从程序上看,此事并不存在违规现象,但对于江山路老年公寓是否有冒领补贴行为,我们还将进一步全面、彻底核查。
这个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养老机构发放补贴,是市委、市政府的惠民政策,也是扶持养老事业发展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并尽快在全市建立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管理,第一时间掌握全面情况,确保各养老机构的补贴不错发、不漏发,真正使惠民政策落实到各养老机构,使养老机构进一步改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老年人。



郑州市民政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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