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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个网页是我向航海西路办事处反映的问题,他们的回复说“依据南水北调补偿标准(国家),林地每亩16316元,水浇地每亩28064元,园地每亩36384元,附属设施包括内容太多,标准各有不同,可以上南水北调网查询。”,而政府只赔给我们村(郑湾村)集体每亩地4万元,失地农民补偿的青苗费才几千元每亩,他们让我上南水北调网查询,我查到了这个文件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土资发[2004]238号 2004年11月3日印发)
为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国土资源部就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网址是zw/zcfg/2/200411/t20041117_160755.html
根据这个文件的要求,政府的补偿基本没有一条合法的
例:
一、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二)统一年产值倍数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文件要求要年产值的30倍来补偿,而政府只给我们每亩地4万元,难道我们每亩地每年连1千元都挣不了?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文件要求地价制定要考虑地类、产值.......而我们村在西环路边,紧邻城中心,很有可能被房地产等开发,如果被房地产开发,那卖地钱每亩地得上百万,所以他们没有考虑“土地区位”。还有“土地供求关系”,因为郑州现在大发展,是省会,肯定人多地少,地价肯定贵
二、关于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五)农业生产安置。征收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转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首先使被征地农民有必要的耕作土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我们现在被征地一年了,也没有给我们分配新的耕地
(六)重新择业安置。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就业。征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没有给我们进行过任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排工作岗位;用地单位没有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就业
(七)入股分红安置。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与用地单位协商,可以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过合同约定以优先股的方式获取收益。
这一条不知道按照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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