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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老百姓(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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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11 08:49: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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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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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4 10:54

而早在2012年4月9号,龙湖镇各村委的工作人员来通知我们的商户,让赶快搬走要拆房了,4月2号,村委工作人员来找到我们说要测量房子面积,我们就问怎么个赔偿方案,他们说砖混552元每平米,框架690每平米,(这个标准比郑州市09年规定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还低),我们说我们的房子办他们说国有土地证齐全的也是这个标准,而且还不先给钱,等先把房子拆了再解决后来问题,也不签订任何协议!我们不愿意,他们就让电工强行把我们的水电都断掉,我们让他们出示相关的征地文件,他们也拿不出来,就这样把我们的商户赶走,我们的房子租不出去,生意做不成,使我们丧失最基本的生活条件,我们把停电投诉到新郑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称这是龙湖镇政府的要求,我们没办法!都有国土证房产证,我们地处龙湖镇镇中心位置,我们要活,难道政府就这样不管不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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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11 09:24:46 |只看该作者
生态廊道建设,是郑州市委市政府、新政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郑州市都在围绕廊道建设全面进行拆迁,拆迁补偿是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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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7-2 11:23:27 |只看该作者
“相关标准进行”请问相关标准是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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