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固月被殴打一案的情况说明
2012年3月13日上午8时许,李固月在崇高路派出所门口被人殴打。事情发生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指令治安大队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取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查取证情况
我局治安大队在接指令后,迅速调取了崇高路派出所门口的监控资料,询问了当事人李固月(男,汉族,20岁,家住登封市区第一迎仙家属院,系崇高路派出所协管员)及现场目击证人许宝庆、殷少磊、崔鹏鹏等人,得知:2012年3月13日上午8时许李固月在市区崇高路派出所门口自己的车上准备下车上班时,王玉峰(男、汉族、现年41岁、家住登封市区,在登封市巡防大队工作)来到其车前并骂道“你蛋子孩子开着破车挤啥”,并用手照李固月脸上扇了耳光,之后两人发生争吵、拉扯,后王玉峰用手卡主李固月的脖子拉扯,大约2至3分钟后被崇高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拉开。
二、案件处理情况
据此,我局治安大队随即对王玉峰进行传唤,并询问事件原因及经过。王玉峰已主动向当事人及家属赔礼道歉,希望得到谅解,协商事宜正在进行中,李固月被殴打后现正在登封市人民医院住院接受治疗,伤情正在鉴定当中。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对该案做进一步深入的调查落实,并根据李固月伤情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公正、公平处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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