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廊道绿化拟占用地块原来已栽植树木,且已经成林,根据郑州市林业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在林业生态廊道建设中对原有树木合理保护利用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建设中尽量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和植物资源,并将之自然地融于建设中,注意保护原生植被,对施工路段现存的古枣林、沙区槐林、杨树林等原有树木尽量予以保留,合理利用,以丰富固土植被,营造朴实自然植物景观”。若根据规划确需占用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采取技术措施进行移栽,原则上不得砍伐。政府要求对廊道绿化占用地块及地上附属物要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包赔。由于您未在文中提到具体县(市、区)具体路段,您可以咨询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了解具体政策;也可以告知我们更详实的信息,以便给您做出更具体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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