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我有一套房子用于出租了,在管城区,60平方。当时也不是很了解政策,只是简单的找了租客便租出去了,现在租客去办理暂住证发现需要房屋租赁证,于是上网查询了一下相关政策,还不是很清楚,有几个问题请教:
1、房屋租赁证何时办?是准备出租房子的时候还是已经找到租客签协议的时候?
2、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交纳多少费用?按什么标准?按照租房协议上的租金么。
3、费用是一次性交纳么?一般租客都是按月支付房租,一次性的交纳一年或者很长时间的费用很难办啊。另外,万一租了一两个月租客不租了房屋空置岂不是白交税费啊。
4、房屋租赁证有效期多长?和租房协议的时间一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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