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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是公安局噪音鉴定应该由举报人去联系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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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12:38: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2-8-28 16:51

    我还是举报汝河小区噪声扰民的事。这几天为了这个事我已打了无数次的电话,联系了市,区执法局,执法局坚称广场高音喇叭和娱乐场所的音响从2012年6月日后归公安局管理,我也查了2012年6月1日的郑州晚报刊登的市政府法制办发布的新闻通气会,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庆伟拿着《面向全市公众公布《郑州市行政机关执法职责综览综览(2011版)》向记者明确解释了各个部门的法定权利,人为制造的生活噪声干扰人们正常生活的,比如广场高音喇叭、夜市经营、娱乐场所的音响、家庭纠纷、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等,应该由公安部门查处。现在我的几次举报都被你们要么以不是你们的职责范围,是帮我的忙。要么得由环保部门鉴定等等理由而冠冕堂皇的理由推挡出来,我想问,难道鉴定需找环保部门,还要我们举报人去替你们联系吗?这是我的职责吗?他们那么大的音量难道能和普通的生活噪音分不出来吗?再一个你们都不知道这是你们的职责范围,难道市里面的规定没有下达到你们那里吗?你们执的什么法?怎么执法?我的要求不高,只想安静的生活,没说不让他们娱乐,他们可以压低音量或到离此百十米的公园跳舞,难道我的要求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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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7-31 15:20:34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通知辖区派出所治理,派出所也对该摊点进行过多次批评教育和取缔,但效果不太明显,我们将积极和辖区办事处工作人员沟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将其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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