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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南部候寨乡部分村庄的涵养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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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15:52: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林业局

处理时间

2012-2-9 13:24

郑州南部候寨乡部分村庄的涵养林至今大概已六七个年头了,林业部门租赁可耕地全部种上树后,这些村庄六七年过去,这些村庄已成为名符其实的林区,村民已无地可耕,村民的土地性收入,每亩每年应为多少,现在应为多少,最低工资标准已提了两三次了,土地租金是否也提了,他们的生计应如何保证,是否可办理低保?
       经济的持续发展需要和谐稳定的环境,农民在大是大非上一向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农民只是希望政府能够考虑到他们的生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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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2-6 14:41:27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并及时转交给了有关单位,办理情况会及时给您回复,感谢您对郑州林业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1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留梦一阳  在2012-2-6 14:46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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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2-9 08:39:36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郑州市尖岗水库水源涵养林工程自2005年开工,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尖岗常庄水库周边水源涵养林工程建设的会议纪要》(〔2005〕7号)规定,按每亩每年500元的标准向农民兑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费,并且每5年按物价上涨指数调整一次。2009年,经郑州市政府批准,将土地租赁补偿标准调整为每亩每年699元。近两年来,由于食品价格上涨较快,出租土地用于造林农户生活已经出现了入不敷出的情况。为缓解群众生活压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确保造林成果,我局已于2011年10月份向市政府提出建议,按照物价上涨情况和市政府相关规定,从2012年起,土地租赁补偿标准在2009年每亩每年699元的基础上乘以1.209倍,调整为每亩每年845元,目前正在等待市政府批复。
     同时,我局于2011年7月份组织召开了“郑州市城郊核心生态林保护和开发利用综合规划”信息发布会,邀请了三家设计公司对郑州市城郊核心生态林保护和开发利用进行概念性规划设计,经专家评审后,最终选出了其中一家公司对三家方案进行整合、完善、深化和提高。近期还将组织专家对整合后的规划方案进行最终评审。届时,我们将按规划对郑州市城郊核心生态林进行合理开发利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将会为林区周边的群众提供一些创业机会和就业岗位。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林业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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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2-9 13:24:19 |只看该作者
郑州林业 发表于 2012-2-9 08: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郑州市尖岗水库水源涵养林工程自2005年开工, ...

感谢管理员,感谢林业局关心林区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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