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家里老人说一个什么广州澳兰斯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的给55岁以上老人的家里免费安装所谓的净水机,结果老人家去了后也被告知是免费的,安装的时候去了几个人倒是装上了一台,装好后告诉老人净水器里面还需要配备过滤器,几个大男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老人家没办法掏了2880元买了18个过滤器,又被告知净水器使用期为五年,过滤器是需要两年更换一个。临走的时候开了一张收据,没有给发票。收据上盖的章显示是:广州澳兰斯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服务专用章。
现在好多卖家都选择老人为推销对象,还不知道有多少老人碰上以上的情况,有几点疑问想咨询有关部门:
1、广州澳兰斯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在郑州销售所谓的净水器和过滤器是否经过审批?
2、该公司上述行为是否是欺诈?
3、广告、声明的和实际不相符,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4、不开具发票只给收据是否涉嫌偷税漏税?
5、如果该公司涉嫌欺诈等违法行为,如何追回被骗的钱?
花钱要花的明明白白,希望主管部门能给个答复,也希望能把水机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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