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主要负责施工许可证审批办理,工程招投标,对报建的符合规划的建设工程主体质量、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点部位进行质量监督、房屋租赁、房产证办理等相关业务。由于机构改革,1996年1月,根据《新郑市委、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和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发【1996】10号)文件精神,撤销新郑市建设委员会,组建新郑市建设局和新郑市市政管理局。2001年12月原建设局、市政局合并,组建新郑市建设管理局。2007年4月,原新郑市建设管理局规划、房管职能独立,分别成立新郑市规划管理局、新郑市房地产管理局。2010年4月,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原新郑市建设管理局和新郑市房地产管理局合并成立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新郑市建设管理局环卫及卫生费征收、户外广告管理移交新成立的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