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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使用高价问题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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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8-16 08:46:04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普通表是自郑州市开通天然气以来,一直沿用至今,根据城市燃气行业的惯例,郑州市目前实行的是两个月抄一次表,得到的都是用户两个月的用气量,而不是用户每月的用气量,因此,燃气公司只能两个月累计计算,按照100立方以下的按2.25元/方收费,超过100立方的按2.95元/方收费。普通表尤其是反映人用的户外挂表,相对于IC卡表,具有很明显的优点,一是可以先用气,再交费,也就是说,只要管网压力足够,客户都可以毫无障碍的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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