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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庄社区虚报户口,套分房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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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23 16:41: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龙子湖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2-3-2 09:10

夏庄社区在分房中,大量虚报户口,套分房产,给国家造成损失。
只要到结婚年纪的,不管结婚与否都分给媳妇房产,不管是否生育子女,只要找人报上假户口也可以分到房产,超生二胎的,没有生育二胎的。,也虚报户口,分得房产!


此信息来自: 夏庄社区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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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2-29 15:26:07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核实,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所辖夏庄社区的群众拆迁安置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已于2007年安置完毕,第二批拆迁群众安置房分配工作于2011年12月正式启动。安置房分配方案和实施细则是经该社区村民代表会、党员会、两委会讨论通过的。在前期的夏庄社区第二批拆迁群众安置房分配工作中,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积极督促夏庄社区按照既定的方案平稳、有序地进行。截至目前,安置房分配人口第三榜确定的人口中除部分未分够面积的群众外,已全部分到安置房。
根据夏庄社区分房方案中“关于住房分配对象的相关规定”,在2003年元月15日以后、回迁安置前,符合政策的婚迁入户人员(农业人口)及农户新生儿,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分娩手续等相关证件,由办事处、村分房工作组登记、收集证件,经核对组审核,再由村两委、村组组长认定后登记至人口榜上。经人口榜三榜公示接受群众全程监督无异议的,方可享受分配安置房。在人口三榜公示期间,未发现有群众反映该现象。
如您对安置房分配工作仍有疑问,可直接向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371)68100301。
感谢您对郑东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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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7-18 14:23:06 |只看该作者
农业人口???,村长书记的亲戚非农业的也可以享受,怪只怪你和村长书记没亲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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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7-20 10:36:24 |只看该作者
农户新生儿,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分娩手续等相关证件,请问这些证件有谁去核实是真是假,还是明知是假,也当做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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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8-20 10:53:43 |只看该作者
呵呵请问 有人结婚离婚 再结婚 离婚吗 QQ848861509 妇女权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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