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了解核实,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所辖夏庄社区的群众拆迁安置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已于2007年安置完毕,第二批拆迁群众安置房分配工作于2011年12月正式启动。安置房分配方案和实施细则是经该社区村民代表会、党员会、两委会讨论通过的。在前期的夏庄社区第二批拆迁群众安置房分配工作中,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积极督促夏庄社区按照既定的方案平稳、有序地进行。截至目前,安置房分配人口第三榜确定的人口中除部分未分够面积的群众外,已全部分到安置房。
根据夏庄社区分房方案中“关于住房分配对象的相关规定”,在2003年元月15日以后、回迁安置前,符合政策的婚迁入户人员(农业人口)及农户新生儿,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分娩手续等相关证件,由办事处、村分房工作组登记、收集证件,经核对组审核,再由村两委、村组组长认定后登记至人口榜上。经人口榜三榜公示接受群众全程监督无异议的,方可享受分配安置房。在人口三榜公示期间,未发现有群众反映该现象。
如您对安置房分配工作仍有疑问,可直接向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371)68100301。
感谢您对郑东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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