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关于锦艺国际华都小区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经调查,锦艺国际华都小区物业公司提供不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下车库车位产权证明。
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业主可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
物业公司若存在其他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价格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政策咨询电话:67189778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郑州翰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锦艺华都”项目出售地下停车位的情况,我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据郑州翰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手续显示,该公司开发的“锦艺华都”项目地下停车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目前公司只是将规划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向业主出让、出租。
我局认为,郑州翰园置业有限公司的地下停车位,出让的是按照规划建设的使用权,不属于所有权转让,我局已要求该公司如进行所有权转让时必须依法办理相关销售手续。
| 什么时间给业主办所有权专一的手续?时间?是今年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