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经郑州市公安局车管所认真核实豫A37079大型客车档案资料,该车于2005年12月30日由郑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转移登记给孙敏(身份证号为410*******04102249),档案内存有二手车交易发票、机动车所有人(孙敏)本人签名等法定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即认定该车为孙敏本人所有。至于孙敏本人提出的当时出于好心将其身份证借给了她的侄女婿的同学办理过户手续,导致现在购买经适房困难,我们深表同情。由于该车的初次登记日期是2000年12月28日,已达到报废年限,所以我们建议孙敏通过她侄女找到该车的真正车主办理注销登记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