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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处理单位郑州市公安局当众公布处理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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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23:31: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状        态:已处理

处理单位:郑州市公安局

处理时间:2012-1-11 16:34

2009年6月10日早晨我母亲在公交车站台内正常上公交车时被公交车摔伤(经鉴定为重伤),郑州市公交公司使用持虚假身份证、伪造的驾驶证的临时工驾驶连续几个周期未安检的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破公交车上路。郑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在处理这一事故中不但不予制裁还采信公交公司找的假证人的证言。我要求追究假证人的法律责任,郑州市公安局控审处不予受理,态度蛮横,胡搅蛮缠,耍赖。郑州市公安局控审处处长说:“控告不归她这个部门管”。当问她应该哪个部门管时,她说:”郑州市公安局的部门太多,不知道那个部门负责控审。郑州市公安局控审处行政不作为,包庇犯罪,剥夺我依法控告犯罪的权利,即不给我不予立案,又不给我任何说法。为向郑州市公安局控审处要个说法,我已跑了两三年了。今天请处理单位郑州市公安局当众公布对该问题的处理意见。谢谢!

补充内容 (2011-12-5 23:40):
我的电话: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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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1-12-5 15:55:02 |只看该作者
你好,你的情况能不能说得详细一点,或者是你留下名字和联系电话,稍后民警和你联系。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郭林  在2012-1-14 11:26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此贴的答复在哪里???????我已将此贴“收藏”,我不知道你们这里的“收藏”是什么意思,应该是不删除吧?但愿如此。希望此贴能和心痛桥同在。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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