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该举报建筑位于京广路东侧、长江路北侧,系郑州海豫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一层砖混结构房两处,建筑面积918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系违法建设。
二、所做的工作
我队到上述违法建设现场进行了检查,依法拍摄了现场照片,制作了勘验笔录,对郑州海豫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2第22036号)并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处理意见
我局违法建设专题业务会研究对郑州海豫置业有限公司上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罚。关于其反映的其它问题不属规划监察处理的范围,建议由房管、供电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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