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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学校一般接收六周岁六个月儿童入学。
据我们了解,由于银河路小学辖区内小区众多,特别是普罗旺世小区已入住5000余户,学校的接收能力有限,所以银河路小学今年入学年龄为六岁半。若您孩子的年龄离6岁半只差几天,可向学校进行咨询,学校视接收能力而定。
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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