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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物业公司狼狈为奸,屋质量存隐患,责任谁来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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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9-10 16:25: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们是居住在新郑市人民路书香园小区的600多名业主,就小区房子质量、物业管理存在质量问题反映如下:

一、存在主要问题

1、小区所有商品房均存在质量问题,主要是外墙瓷片乱掉。购房时约定是外墙贴磁砖的,按照《物权法》规定,房子交易之后,产权属于购买人。但是开发商和物业私自做决定,不经业主同意独断将瓷片弄掉,擅自刷成涂料。请问当时质量监督等部门如何检验过关呢?

2、房子设计十分不合理,地下室无法进入自行车。

3、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房管部门不知如何进行管理的),没有按照《物业管理规定》等法规进行招标,形同虚设。只知道收钱,不管事。

二、主要诉求

1、外墙年前恢复原状,必须贴瓷片;

2、地下室要求整理到位;

3、更换物业公司,按照程序进行业主大会进行招标,重新寻找新物业公司。

如果解决不到位,我们要继续上访,以此代表河南迎接十八大召开!



此信息来自: 554088658

举报理由
9月8日,小区物业公司贴出《通知》,对没有交本年的物业费的业主要实施停水措施。
不是业主不缴费,而是房子问题至今未解决到位。《行政强制法》中不准停水停电。况且他们也不是执法部门,可比执法部门厉害,为啥?有后台。
新郑市部门到今天还没人去解决,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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