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郑州市物业收费标准:符合下列条件,可收取不超过0.05元/月.平方米的电子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费。(1)楼宇对讲或门禁系统(2)周边红外线报警系统(3)小区内监控系统(4)消防监控系统(5)中控室运行维护系统(6)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有运行记录,并按期限保管
我公司对小区设施(2号楼下)不间断维护,并24小时值班。没有物业公司维护设备设施。何来小区基本保障。小区在07年就已经取得过0.05元/月.平方米的电子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费的收费许可证。收取0.05元/月.平方米的电子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费合理合法!因为老化的设备设施因为业主不同意分摊更换。我们也属无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