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阐述 一位刚从大学毕业的女孩,与位于桐柏路与宏河路向东约300米左右的“小鱼美术培训”签定合同是2012年2月1号到2012年8月31号。之前签订了全职合同,7月份因为有事和老板商定后改为兼职。老板口头答应了干完8月就返还2月份的半个月工资750元。在9月初,女孩合同到期,老板因为没有请到老师,恳求继续帮忙干2周,因为老板扣押钱一直不发,所以女孩勉强答应帮忙。 在9月14号,老板又恳求女孩帮忙上公开课。因老板公开课是一个老师,上课又是另外一个老师,而且交完学费就换老师等等诸多欺骗家长之行为,女孩不愿再和老板一起欺骗学生家长,而遭到女孩拒绝。老板恼羞成怒赖账说合同是全职,你现在是兼职,已经违反了合同不于返还。 现恳请相关部们给于维权,追讨小鱼美术培训所欠工资750元! 二、小鱼美术培训的违法行为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款将视为无效。 小鱼美术培训签订半年的合同,试用期却是2个月;而且在试用期时老板说工资转正是2000元,再家课时费;可试用期2个月后,老板又改口说只有是2000元,没课时费; 2. 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小鱼美术培训一直篡改合约规定的上班时间,各种规定也一直在变;比如上班时间开始是9点,后来改到8点半;下午3点改到2点半;下班时间还经常让员工外出宣传,安排加班;国家法定节日也不准员工休息,没有加班费,请假还扣钱。 3.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因此,本法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达职工的,视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小鱼美术培训只自己拿了合同,没有给员工。 4. 法律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押金:
而小鱼美术培训强行非法收取了员工750的押金,并不于返还。 5.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需在用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 小鱼美术培训二个月试用期完之后才签订合同,还在员工不知情时,而且签署的还是非当时的日期;更有些员工不但一年都未签订劳动合同,还被扣押工资。
6. 小鱼美术培训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过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