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市委招待所周边区域改造是我市的旧城改造项目之一,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此次搬迁的补偿标准是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09】127号文)和《登封市城市拆迁安置补偿若干规定》(登政【2011】22号)制定的。由于本次搬迁是旧城改造项目,需要原地就近安置,这样会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因此,政府根据搬迁户合法建筑面积的大小给予每月500-900元不等的临时过渡安置费,居民过渡安置期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分三次逐年将临时安置费兑付到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