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到的“老鸦陈高速北边田地里面有一处地沟油加工窝点”问题,我分局已经受理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1、2011年10月21日,我局曾接到举报,立即前往查处,当检查人员到达该地时,发现已是人去院空,经询问房东,该经营者已于之两日前全部搬走,去向不明。我所检查人当场拍照留证,并向上级汇报答复。
2、接到本次您的反映后,我分局老鸦陈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询问,该生产场地是郑州侨联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郑州高新开发区银屏路18号)租赁的临时生产场地,属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经营,现我所已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立案调查处理。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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