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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新老政策界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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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2 12:04: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10-15 11:19

已经拿到经济适用房资格证。
资格证上日期为2012-9-3,房管局网站公示资格证号时间为8月中旬。补差价是按照新政策还是老政策?
fczw/frontQuestion.do?method=viewAnswer&id=152360
资格证号段的界定为:2012年8月31日24时之前区住房保障部门录入住房保障系统,并产生经适房购房资格证顺序号的家庭,还按照老办法进行;在这个时间段之后录入的,经适房上市交易时要补70%的差价。
区住房保障部门录入住房保障系统的具体时间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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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2 14:18:3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去所属的区房管局进行查询,如有疑问可拔打经适房咨询电话:67883316。
各区房管局地址和咨询电话如下:
管城区房管局  书院街31号       66218625
二七区房管局    淮河路68号           68811100
金水区房管局  同乐路9号        63691228
惠济区房管局    开元路8号            63639393
中原区房管局    市场街                67633653 67633710
经开区房管局    经北一路30号         66783503
郑东新区房管局  民生路5号附1号      86121023
高新区房管局  科学大道61号      6798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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