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对于司乘人员服务态度恶劣问题,因为长期的个体经营造成服务标准不统一,服务态度差等弊端。为解决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中牟至郑州线路经营业主已于2009年下半年实现了车辆捆绑经营,随车司乘人员全部为招聘上岗。目前,在日常运营中,我局正在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每天都安排人员对司乘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暗查暗访,并每月对乘务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根据日常的检查情况,每月评出3名优秀乘务员给予奖励,同时对考核差的停岗学习,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态度的好转与服务质量的提高也是我局重点加强的问题。
2、中牟至郑州线路车辆全部执行定额税负,并按时交纳。中牟至郑州城乡公交属个体融资挂靠经营模式,隶属多家运营公司经营,交通运输局对其行使监管权利,与线路运营车辆并不存在所谓的利益关系。
3、根据相关规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站方及车上都备有正规车票,但有极个别私营车主在运营过程中服务意识淡薄,只向乘客提供内部审核票(内部查验票据是一种核对乘车人数的凭证)。下一步,我局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的教育,要求司乘人员主动向乘客提供正规车票,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市民。乘客在途中乘坐时,也可直接向随车售票员索取正规车票。若根据乘客要求,随车售票员不向乘客提供正规车票的,可直接拨打监督投诉电话: 62199766 。同时,如果旅客对车票价格存有疑问也可拨打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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