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因中刁路拓宽升级改造,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刁家乡政府对中刁公路两侧刁家段建筑物进行拆迁。太平洋服饰广场位置处在刁家乡刁家村中刁路东侧,在拆迁范围之内。经过调查落实,太平洋服饰广场租赁的房屋是中牟县刁家乡刁家村村民刁喜明在自家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房屋所有权人是刁喜明。刁家乡政府已会同县建设局、国土局、财政局等单位按照政策标准对刁喜明的房屋进行了补偿核算,与刁喜明协商一致达成了补偿协议,并按照协议对房屋所有权人刁喜明进行了补偿。
太平洋服饰广场租赁的是农民宅基地自建房屋经营, 刁家乡政府与太平洋服饰没有拆迁补偿关系也没有通知太平洋服饰广场拆迁的义务。因其经营的房屋拆迁对太平洋服饰造成的经营损失太平洋服饰应与房屋所有权人刁喜明进行协商解决。
至于照片上显示垃圾封门的情况,系承租方与房屋所有人存在纠纷,非政府行为。在房产所有人与太平洋服饰达成协议之前,刁家乡政府将密切关注,积极协调处理该事件。
刁家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