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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文广新局违法执法何时醒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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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9-19 20:35: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文广新局

处理时间

2013-2-27 15:15

文广新局违法执法败诉—可怜

活动关系迫使法院发回重申—可恶

郑州文广新局编造河南省委宣传部赖部长批示,违法执法将我们投资200多万元的网站不明不白搞垮,我们何罪之有?他们为谁如此办私案,残害我们老百姓已经到了家破人即将亡的时候了。

一年多来我们一边河南、北京上访,一边起诉郑州文广新局,可喜开发区法院秉公执法,判决郑州文广新局败诉,我们终于看到了青天,郑州中院二审以观摩庭的名誉开庭,可是郑州文广新局某些领导明知自己违法执法却利用各种关系活动,使郑州中级法院却用踢皮球的方法玩法律游戏,以事实不清的名义发回重申,是案件重头开始,如果该局有理早判我们输了。可见郑州文广新局某些领导多么的可怜呀。

如果文广新局有理,为什么如此活动关系呢?再熟的关系也得凭良心办案呢。此案事实非常清楚:

1、郑州文广新局没有对网站的执法权,且又非法强制执行查扣我们的财物;

2、我们错在哪里,违什么法,他们也不知道;

3、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出现程序违法,这不是违法是什么?事实多么的清楚呀。

谁想在十八大期间住北京上访呀?谁想走到鱼死网破的道路呢?人也许被逼无奈时才会走向极端!!!

百姓——卢建立             联系电话: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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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9-24 12:28:37 |只看该作者
以法律为准绳,以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为准。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卢建立  在2012-9-25 10:04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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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9-25 10:06:02 |只看该作者
如此官话,能对人民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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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9-25 10:06:46 |只看该作者
他们心太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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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0-24 14:06:35 |只看该作者
郑州文广新 发表于 2012-9-24 12: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法律为准绳,以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为准。

难醒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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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0-24 14:07:13 |只看该作者
如果文广新局有理,为什么如此活动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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