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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低收入不公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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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14 16:55:2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民政局

等待时间

15386小时:17分钟

    (一)申请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实行属地化管理,以家庭为单位,以户主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夫妻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5、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需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

      申请人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或组织出具收入等情况证明的,有关部门、单位或组织应在5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供。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和证明材料组织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指导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郑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表》,并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上报的对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县(市)区民政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对象进行审批。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县(市)区民政局的审批结果张榜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县(市)区民政局发放《郑州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城市低收入家庭实行随时申报,按照程序审批。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人书面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

    (四)城市低收入家庭在本县(市)区迁移,由街道办事处办理迁移手续,不再办理申请审批手续;跨县(市)区迁移的,持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迁入地申请变更,管理审批机关应办理变更手续。

    (五)城市低收入家庭实行年审制度。城市低收入家庭下年度生活条件没有改善,仍然符合低收入条件,需继续享受低收入待遇的,应按照要求申请年度审核,不申请办理年审手续,视为主动放弃低收入待遇。对停止或放弃享受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的居民,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及时注销收回发给该家庭的《郑州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请问这是哪个部门规定的?谁说低收入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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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18 18:30:55 |只看该作者
无言以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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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14 17:29:31 |只看该作者
社区低保低收入优抚公示一年几次?

发表于 2014-6-5 15:07:40
您好:

目前我市要求城市基层社区居委会和乡村的村委会都设立低保公示栏,对辖区内所有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的基本家庭情况进行长期公示,如有变化及时进行变更。

低收入家庭不进行公示。


——这是贵局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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