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您好,2012年9月24日下午我们通过丁香物业部负责人(电话15*******01)了解到,物业部表示没有对丁香家园收过1.7元每度的电费,但对于住户收取电费的具体情况拒接回答,最后包村干部调查附近商户和丁香家园里面的住户了解到,商户每个月以1.5元每度直接交给丁香家园物业部,而在丁香家园租房的住户则是每个月房租和电费(1.5元每度)一起交于房东,然后再由房东交于物业部,1.7元的电费是房东加价后的个人行为。针对目前情况梧桐办事处处理如下:
1.责令物业依法收取电费,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2.及时对房东宣传电费收取相关政策,进行正确思想教育,引导正确的价值观。
3.及时收集群众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下一步办事处将继续关注相关情况,辖区居民在发现类似现象,我们将及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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