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经我局城乡建设监察队调查,其结果如下:
原来该小区大门北侧门面房,由金苑小区物业公司所属,出租给亨德堡酒业法人代表李连科,亨德堡酒业于2012年11月因业务需要将门面后墙打通,搭建长4.6米、宽1.6米的临时建筑,该工程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设工程。
我局监察队对亨德堡酒业法人代表李连科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便开工建设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当场下发了牟建停字〔2012〕2086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立案后现处于调查取证阶段,将转入罚前告知阶段。下一步,我局将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临时建设做出限期拆除,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