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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到底谁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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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10:52: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2-12-18 14:55

凯田花园,经济房物业费1.7元 合理合法吗?
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35403&fromuid=135826
房管局回复:网友您好:
      您所提供的《郑州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是我市制定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附件之一,于2004年4月1日实施,属于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新的收费指导价标准正在制定之中。
      业主所说的1.7元/月/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中标价,因该小区属于是经济适用房小区,具体收费价格需按市物价部门审批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物价局回复: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就凯田花园物业收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04〕2号)第七条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分别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指多层、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
      经调查落实,凯田花园第一批购房业主共298户,全部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已约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双方应按合同执行。
      物业服务企业若存在其它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价格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政策咨询电话67189778。
      此复。
房管局都说了,"因该小区属于是经济适用房小区,具体收费价格需按市物价部门审批后的价格标准执行。",但是贵局的回复意思是不归你们管了.那这经适房的前期物业费到底谁管啊?房管局还是物价局?
前期物业是开发商请的,价格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定的,钱确是要业主掏的,掏钱的人对掏多少钱一点发言权都没有,政府也没单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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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1-12 14:01:48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的帖子已看到,我们将尽快给您回复。




                                                                                                     郑州市物价局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song2011  在2012-11-20 13:48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请看清楚问题,再回答。这种答非所问的回复有意义吗?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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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1-13 17:24:12 |只看该作者
从年初的珠江荣景1.5元,到现在的清华紫光园1.8元,郑州频出天价经适房前期物业费,到底是该谁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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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1-15 15:28:37 |只看该作者
这都3天,咋还没给回复?郑州物价可是天天都有上来回复的啊!是不是这个问题很难回答?这个问题难吗?前期物业费是依据啥标准?到底是该那个政府部门管?经适房就该交天价物业费?
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就该这样打折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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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1-19 16:50: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关于凯田花园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答复如下: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04〕2号)第七条规定: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其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由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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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1-20 10:00:38 |只看该作者
song2011 发表于 2012-11-15 15: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都3天,咋还没给回复?郑州物价可是天天都有上来回复的啊!是不是这个问题很难回答?这个问题难吗?前期 ...

每个行政单位都有其严格的办事程序,各委局在接到网友发的诉求时,按规定属于哪个业务处室的业务范围,主管领导得签批,再由群工办转到相关业务处室,下设科室的还得再由相关处室领导签转到科室,科室执法办事人员为主办人员,主办人员在接到各种诉求后,首先得到实地调查了解,了解完具体情况后行文逐级上报审核签批方能给予回复的。而主办科室有的就只有四到六个人,再有个公差公事啥的,且执法得两人以上,网友市民们法制意识、维权意识都较强,郑州这么大,不仅仅只是“心通桥”有一网络诉求平台,办结期限就一周时间,要做到让网友完全满意是不太容易的。还希望网友市辩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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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1-20 13:52:43 |只看该作者
请看清楚问题再回答,把以前的回复复制过来,有意义吗?
房管局都说了,"因该小区属于是经济适用房小区,具体收费价格需按市物价部门审批后的价格标准执行。",但是贵局的回复意思是不归你们管了.那这经适房的前期物业费到底谁管啊?房管局还是物价局?
前期物业是开发商请的,价格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定的,钱确是要业主掏的,掏钱的人对掏多少钱一点发言权都没有,政府也没单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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