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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办事处欺上瞒下,性别歧视,纵容男女不平等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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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08:57: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东新区

处理时间

2012-11-16 10:58

龙子湖办事处在自己的辖区明文规定男女不平等,男子结婚后所娶媳妇所生子女都可以享受正常的村民待遇,而闺女一旦结婚,不旦子女不得入本辖区的户口,连闺女本人也不再是体辖区的人口,不得享受任何本辖区的下政策福利,只能当本辖区的空挂户。
办事处欺上瞒下,置政府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对政府下拔的闺女的拆迁安置费进行扣发,中饱私囊。在当地百姓中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信访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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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1-12 10:02:52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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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1-16 09:49:42 |只看该作者
    您好,经了解, 村规民约是村民会议基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授权而制定的,因此,只要其遵循了法定程序且内容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村民都应当受其约束。根据龙子湖办事处所辖社区制定的《村规民约》中规定:“出门的闺女,无论户口是否迁出,都不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关于社区拆迁安置费用,龙子湖办事处把拆迁安置费用下拨到社区,由社区组织发放,所以不存在办事处扣发拆迁安置费用的情况。
    感谢您对郑东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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