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的公共停车场(机场、车站、码头、实行政府定价的游览参观点、占用市政设施及财政投资的公共服务单位开办的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非自然垄断经营的停车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车辆存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经调查,该停车场是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自建停车场,有收费公示,归郑州市停管中心管城中队管理,属于非自然垄断经营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对于网友反映的情况,我们要求管城中队按有关规定规范其收费公示内容,看管人员收费时作好解释工作。
感谢网友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我们将依法严肃查处。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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