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新型城镇化建设,集约化管理土地,合理科学的利用土地资源 是没有错,中央的举措和方向,人民是理解和提倡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和官员怎样去落实好处理好这一重大民生事业。
我提出几点疑问:1、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权是否就沦为给承包商了?承包商是否要给农民发放每月每年的地租钱或承包费?农民给承包商打工挣的劳苦钱与农民的土地地租钱是否就浑为一谈了?
2、农民的宅基房子是否得到合理陪偿?
3、有些干部说搞新农村建设不可能让农民没饭吃.
在此声明 :我们现在早已实现温饱问题了 如果搞新农村建设仅仅就是让农民有饭吃,仅仅就是为了让一少部分人谋取暴利,惠济不了广大劳苦大众,不如不搞。广大农民是国家最薄弱群体,农民富不了 国家就不能从根本上富强。只有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和实惠,才能提高消费能力,才能推动农村市场的发展,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内生活力,才能拉动内需,对推动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
希望那些搞政治和经济的政府官员们,要站在国家、民族、人民利益的高度上,带着社会历史责任感去思考这个问题。不要站的角度太低。只有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做成典范。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