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二大队领导:你们好,本人向各位领导反映下互助路上停车被帖单问题,自从机关事管理局把市委北院东边一半停车场修了立体车位后,有相当一部份私家车就进不了院了,原因是市委北院各局委一个处(科)室只给办理一张通行证,现在一个处室五六个人,甚至七八个人,有的单位更多些,这样一来只有领导的车才可以进出市委北院停车。这就导致许多私家车需要停在互助路上,立体停车位刚修好时,二大队交警同志就开始在互助路上帖单,我认为车停在马路上你帖单无可厚非,可是在互助路的马路南侧(嵩山路---百花路段)明明就树着两个P字牌的,有的车就贴着2号、3号楼墙根底下停放,也没压盲道线,人行道还那么宽,有的车停放于两根树之间还隐约看到有车位白线,这也给帖单。有一天我就目睹了一名女士刚把车停在有P字牌所指方向底下的两棵树之间,不在马路上,也没压盲道,没占着人行道,这名女士亏得还没走远,扭头一看交警同志在帖单了,就马上回头与其论理那交警竟然说:“那牌子不是他们二队树的,是以前八大队树的,他不管,反正这就不能停你爱上哪能告上哪告去,”后来这位女士还真火了,与交警吵了好一阵子,交警词穷后独自一人晃走了,给人的感觉就是不讲理了,单子也不帖了,可那位女士觉得火还没发完似的也不走了,是不是以为交警同志还会回来帖单呢!还有就是如果规定人行道、盲道不让停车,请领导们到前进路和岗坡路喝羊肉汤那片看看,很多车都停在人行道、盲道上,还有人在那收费,难道规定只实用于某些路段吗?
今年好几个局委都为了畅通工程和避免公车违章,所以把部分公车封存了,为了工作我们都是开着私家车干公家的活,出去回来就再也找不到停车地方了,那纠结!领导们也许体会不到每天都得六点多就要早起来抢车位的那分纠心,希望能够考虑到把互助路这片车位再进行一下人文化的规范,同时也希望机关事务管理局能再放开些办证的条件。院里的车位每天确实还空着许多。马上就到年根了,来市委办事的外地车就更多了,只有进一步规划和明示才能避免矛盾的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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