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37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开区购房 无土地证的风险和缺陷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4 15:43: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经开区

处理时间

2014-1-7 09:05

无土地证的风险和缺陷  

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商都是先取得大土地证,开发完成后再申请大房屋所有权证,随后开发商负责为购房人办理小房屋所有权证,最后再为购房人办理小土地证。
“小土地证”是土地使用权期限70年到期后、证明购房者对土地拥有合法权益的凭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不能忽视。                                                  
业主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而无小土地证,意味着无法取得房屋的全部权利,花钱买的土地在法律上却登记在开发商名下,业主要随时准备承担这块土地被他人处分甚至丧失房屋的风险,
  
业主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无小土地证所存在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如果业主不办理个人小土地证,而大土地证一直登记在开发商名下,业主必然会承担相应的风险.如果开发商把已经取得的大土地证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一旦其资金运作出现问题,银行拍卖所抵押的土地来收回贷款,这就面临着业主购买了的土地使用权又被重新投放市场流通,那可不是简单的找开发商索赔的问题了,购房者所面临的将是一系列的诉讼.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没有小土地证的话,房地产二级市场的正常交易将是无法合法进行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12-30 15:41:18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您的帖子已看到,请提出具体诉求~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9-29 05:4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