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于爱人怀孕9个月以上,多次到医院检查,服务态度就不说了,简直就像所有的患者都欠医生护士人民币似得,他们都忘了谁是他们的衣食父母?他们的奖金从何而来?就说说医生要求患者签字的事情吧。其中我们有三次医生要求住院,而检查结果并不是非住院不可,并且自身反映也不是很明显,我们选择不住院。而医院医生要求如果不住院需签字(内容:拒绝住院);并且在我们住院期间,医生要求患者用一种药,患者正在考虑是否使用,医生就要求说如果不使用就马上签字(内容:拒绝用药);另有,有患者要求剖腹产,医生要求患者请求当日进行手术,患者要求次日手术,医生就要求如今日不手术就马上签字(内容:拒绝今日手术),等等,类似情况很多。想请问相关部门,是否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患者是否必须要签字。
难道现在的医院及医生把所有的责任全部都推到患者身上了吗?谁是专业的?谁是做最终决定的?难道所有的问题都要给患者一个多项选择吗?要我们的医生何用?医者仁心何在?如果患者自己都可以对自己的病情做出最正确的选择的话,我们的医生干什么?仅仅是对着教科书开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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