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学前教育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11]114号),经市教育局、财政局研究商定,2012-2013学年学前教育券发放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7月25日。幼儿家长可在公布的时间内到所在社区(村)领取学前教育券。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领取对象
具有郑州市户籍的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外来人口中父母持有合法房屋居住证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持有居住证、就业证明的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
二、适用范围
接受教育券的幼儿园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不能使用教育券:
1、在教育、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各级各类幼儿园。
2、物价部门核定或备案的每月托幼费和餐费收费标准合计不高于当地同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幼儿园(注:目前,郑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80元)。
三、领取方式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从各县(市)区教育局领取学前教育券,并分发到社区(村)。
幼儿家长持相关证件、证明到所在社区领取学前教育券。
每个符合条件的幼儿最多只能使用学前教育券300元,其中补贴幼儿200元、所在幼儿园100元。家长领取时要按照要求填写领取登记表。今年秋季学期幼儿入园时,学前教育券可冲抵相应的学费。
相关问题可咨询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
中原区 67680203;二七区 66994314;管城区 66336650;金水区 60116607;惠济区 63639710;高新区 67890300;经开区 66786319;郑东新区 53777422;航空港区 86199138;上街区 68932257;新密市 69819520;荥阳市 64605826;新郑市 62666889;登封市 62882904;中牟县 62195822;巩义市 6458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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