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房”启示录 地处金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路北有一座文物大厦,近日,临街一楼商店,为扩大使用面积,占压人行道,在门头下违障加装了宽3米,长10米的钢架结构“门头房”。 “门头房”现象,文物大厦违建不是个案。以政四街为例:该街所有一楼临街门面房,在门头下都不同程度违建0.5一2米的“门头房”。 “门头房”多数自身使用,有的则对外出租。“门头房”把人行道挤得越来越窄。此种现象如不加紧制止,将会给城乡带来恶性循环。到头来,法不责众,使止城市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因此,“门头房”现象事关重大,提请各级领引起重视。 201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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