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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入托家长的不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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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4-17 15:33: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管城区教体局

处理时间

2012-8-27 10:53

我们滨河花园经适房小区内有家幼儿园,招生时对我们小区的人承诺:小区内业主入托有优惠。今年我家宝宝要入托了了,当我去咨询时,她却说我没有该小区的房产证,不算本小区的业主,所以不能享受此优惠。我就纳了闷了:我和我的爱人没有房子,现在和在这个小区父母同住,怎么就不算这个小区的人了?难道非要拿着房本才能证明我是在这个小区居住的业主么?希望教育局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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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3 15:15:43 |只看该作者
奇色花福利幼儿园2010年7月入驻滨河花园,经过与郑州市公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滨河花园物业服务中心协商,2010年9月-2012年8月,对本小区业主直系子弟每生每月优惠50元,仅限业主直系子弟,报名时出具物业服务中心证明,并携带房产证及户主身份证。从2010年9月起执行。附上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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