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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是破产企业,为啥按河南省第一纺织器材厂未予认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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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2-17 18:36: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应该是是破产企业,为啥按河南省第一纺织器材厂未予认定郑州市市属国有困难企业?
河南第一纺织器材厂是破产企业,原属市纺织局管辖。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裁定书
             (1996)郑经破字第4号
     申请人 河南第一纺织器材厂。
     法定代表人 冯连生,厂长。
     委托代理人 孙广林,该厂职工。
     申请人河南第一纺织器材厂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向本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河南第一纺织器材厂负债总计2809.10万元,资产总计2759.90万元,负债率为101.78%,申请人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申请人河南第一纺织器材厂破产还债。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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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12-18 08:36:0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河南省第一纺织器材厂未予认定市属国有困难、破产企业,不符合郑政文【2011】113号文件规定的参保条件。符合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可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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