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开办个体餐饮店,到祭城工商所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工商所审查我各项手续齐全,但却向我要环评意见书,我拿着《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环保评价许可是否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前置条件问题的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以环保评价许可为前置条件问题的答复》的文件,给他们解释法律规定环评意见书不作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前置条件。可他们一口说不行,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向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电话12345投诉,工作人员也告诉我说依据上述规定(我没有说明我有该文件,是工作人员直接告诉我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不要环评手续。投诉过后,工商所打电话把我叫到所长办公室,所长气势凶凶的对我说,你不是投诉了吗,越是投诉我这里越是不办,不但不给你办,明天还要封你的店,让你立即关门。我很气愤,就又打市长电话求助,市长电话告诉我说,金水工商局分局答复了,说个体工商户登记不要环评手续。我再次到工商所说明情况。这时所长又说,你的事情我们汇报到局里了,你明天到分局去找领导吧,还告诉我说分局在经五路与红专路路口,可是我查了一下,金水分局是在卫生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我真不知道这个工商所长为什么告诉这样一个地址。为此,我向市工商局投诉,并要求将处理结果书面告诉我。我的联系电话:13*******97,电话告诉投诉人姓名和联系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