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幼儿园准入制,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
举办幼儿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幼儿园设立管理规程》的规定,到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对达到设置标准要求的幼儿园,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公办、企事业单位办、街道办、集体办幼儿园由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二)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办园章程、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等;
(四)法人代表、园长、教师、保育员、其他工作人员的花名册,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上岗证、健康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六)符合规定的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七)园舍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主管单位消防安全部门出具);
(八)其它必要的材料。
网友朋友可到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详细咨询。
|